【承保高風險運動】戶外旅游、遠足徒步、健身娛樂登山、露營、山地和非山地定向運動、人工場地攀巖和下降、山地穿越、劃船、游泳、拓展運動、自行車觀景、人工場地輪滑、浮潛。
【保額說明】京東安聯財產保險有限公司申明:同一被保險人就同一旅行投保該公司2份以上(含2份)旅行險或航意險產品(不包括團體保險),同類保障按其中最高一項保額給付保險金。
【未成年人保額】根據銀保監會規定,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在各家保險公司的身故保險金總額(不含航空意外)按以下規定給付:
(1)不滿10周歲,總額不超過20萬元;
(2)已滿10周歲但未滿18周歲,總額不超過50萬元。
【緊急救援】如在旅行時遇緊急情況,須立即聯系救援機構(24小時救援電話:400-800-2020)。
【外籍人士】承保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工作或居住時間滿183天以上的外籍人士。
【保障區域】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不承保本市出行。
【生效時間】最早生效時間為投保成功后的次日零時。
【醫療機構】在中國大陸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的醫療機構是指合法的二級或二級以上醫院,不含北京市平谷區所有醫院。不包括以下或類似的醫療機構:
(1)精神病院;
(2)老人院、療養院、戒毒中心和戒酒中心;
(3)健康中心或天然治療所、療養或康復院。
【免除責任】本保險不承擔因以下原因導致的保險金給付責任:
1. 所有保障
(1)以就醫為目的的旅行、參加職業/半職業/有報酬的體育活動;
(2)參加滑翔翼、滑翔傘、跳傘、探險活動、非固定路線洞穴探險、特技表演、海拔6000米以上的戶外運動、深度大于18米的潛水、必須借助登山繩索/登山向導(但旅行社導游指導可保)才能完成的登山及必須借助水下供氣瓶(非呼吸管)才能完成的潛水(不含在旅游景點專業潛教練指導下的休閑潛水);
(3)服役軍人(含海軍和空軍)、參與/執行軍警任務;
(4)駕乘直升機、私人飛機等空中運輸工具(民航除外);
(5)酒后駕駛、無照駕駛、駕駛無證機動車,超載、違反安全乘坐規定;
(6)公共交通工具自始發地出發以后,未到達目的地之前,在汽車和火車的車廂外部,輪船的甲板之外,飛機的艙門之外所遭受的意外傷害;
(7)中暑、猝死、妊娠(含宮外孕)、流產、安胎、分娩、不孕不育;
(8)醫療事故、藥物過敏、未遵醫囑私自使用處方藥;
(9)腰頸椎病、艾滋病、精神病、先天性疾病、遺傳性疾病、特定傳染病、職業病、投保前已患有的疾病、殘疾或該疾病引起的并發癥(如心腦血管疾病、高血壓、糖尿病等);
(10)醉酒、挑釁、斗毆、主動吸食或注射毒品、故意自傷或自殺、細菌病毒或寄生蟲感染(因受傷以致傷口膿腫者除外);
(11)被保險人或旅行同伴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
(12)保單生效前患有心腦血管疾病、高血壓或糖尿病中的任一疾病,在旅行中因心腦血管疾病、高血壓、糖尿病等保險條款約定的疾病或其并發癥申請索賠的(無論索賠的該疾病/癥狀是否在該旅行前曾出現);
(13)若被保險人在保單生效前患有心腦血管疾病、高血壓或糖尿病中的任一種疾病,則此次旅行中出現的下列任一病癥所產生的費用均不屬于賠償范圍:
i.腦溢血(含腦出血)及其并發癥;
ii.心肌梗塞、腦梗塞、肺栓塞、下肢靜脈栓塞及其并發癥;
iii.心臟衰竭、呼吸衰竭及其并發癥;
iv.高血壓、糖尿病及其并發癥;
v.冠心病或心絞痛(即心肌缺血)及其并發癥。
2. 駕乘意外傷害保障
(1)營運車輛、7座以上車輛、非四輪機動車。
3. 醫療保障
(1)任何被保險人已從公費醫療、社會基本醫療保險、所有商業性費用補償型醫療保險、其他政府機構或社會福利機構等所取得的醫藥費用補償;
(2)接種疫苗、安胎及分娩(含剖腹產)、流產(含任何原因所導致的流產和人工流產)、妊娠(含宮外孕)、不孕不育、避孕或絕育手術等所產生的費用;
(3)保單生效前已存在的受傷及其并發癥;
(4)脊椎病、藥物過敏、意外醫療保障中任何因疾病導致的醫療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食物中毒、中暑、高原反應及其并發癥;
(5)護理(陪住)費、伙食費、誤工費及裝配假眼、假牙、假肢、用于矯形、整容、安裝殘疾用具、聘用特別看護或私家看護的費用;
(6)美容、整形、矯形術、任何非必要的手術、心理咨詢及驗光、角膜屈光成形手術所產生的費用;
(7)健康護理(含體檢、健康體檢、療養、特別護理、康復性治療、物理治療、心理治療或靜養)等非治療性的行為及無客觀病征證明其不健康及以捐獻身體器官為目的的醫療行為所產生的費用;
(8)移植人工器官或組織;
(9)洗牙、潔齒、牙齒鑲補、牙齒修復、植種或牙齒整形所產生的費用;對非自然牙進行的任何治療;
(10)非因意外事故而進行的視力矯正或因矯正視力而作的眼科驗光檢查;屈光不正;
(11)先天性疾病(見釋義)和癥狀、遺傳性疾病、先天性畸形或缺陷的治療和康復所產生的費用;
(12)精神病、精神分裂癥、心理疾病、性病等的治療和康復所產生的費用;
(13)根據被保險人的主治醫生或救援機構的意見,可以被合理延遲至被保險人返回其原出發地(見釋義)后進行,而被保險人堅持在當地進行治療或手術所產生的費用;
(14)任何因當地急救組織或第三方提供服務而被保險人不需負責給付的費用或任何已包含在旅行收費中的費用;
(15)無當地醫院出具原始發票或收據及醫療證明的費用;
(16)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事故,經過當地醫生診斷,但在回原出發地后進行的與本次意外傷害事故沒有直接關系的門急診及住院治療所發生的費用;
(17)被保險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陽性)所發生的費用;
(18)受酒精、毒品、管制藥物影響或濫用、誤用藥物所引起的醫療費用;
(19)被保險人旅行的目的是為了進行治療或該旅行違背醫囑所發生的醫療費用。
4. 個人責任保障
(1)被保險人對家庭成員、同居人、旅行同伴、導游、雇員或提供服務的人造成的人身傷害或財物損失;
(2)被保險人的職業、業務或貿易活動;
(3)誣蔑或誹謗,對版權、專利權、商標或注冊設計的侵犯;
(4)被保險人掌管的或控制的財產造成的損失/機動車輛、飛機、船舶;
(5)參加跳傘、滑雪、滑翔、探險活動、武術比賽、摔跤比賽、特技表演、賽馬、馬術表演、賽車、拳擊等高風險運動或活動;
(6)懲罰性賠款、刑事訴訟;
(7)入住的酒店房間內的損失;
(8)非犬類寵物;
(9)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未由成年人陪同,或未采取適當防護措施;
(10)被保險人使用或擁有的土地建筑物及該建筑物的附屬物、懸掛物、擱置物而引起的責任。
5. 道路救援保障
(1)車輛參與賽車﹑拉力賽﹑速度或耐久性測試以及在非官方道路上駕駛;
(2)車輛的拋錨是直接或間接的因警方或其他有關部門介入引起的;
(3)車輛用于試乘﹑試駕用途。
投保前,須閱讀并了解本保險相關“保險條款”,
以上為部分責任免除條款,全部免責條款見保險條款。
【信息披露】本保險產品由京東安聯財產保險有限公司承保,面向全國(港、澳、臺地區除外)銷售(
查詢保險公司分支機構、產品備案編號),銷售主體為新一站保險代理股份有限公司;投保咨詢、保單/憑證查詢、客戶投訴以及投保、承保、理賠、保全、退保等相關事務,由新一站保險網協助辦理,新一站全國統一客服電話:400-667-5599(7×24小時)。